1、减免契税是以家庭为单位,夫妻双方以及未满18岁子女都需提供房屋证明。
2、若子女已经成年,则需开夫妻双方到购房所在地(衡阳市新政务中心)开具的房产证明即可,但需提供子女的户口本复印件(备查)。
3、购房合同上是未成年的子女,父母也必须提供房产证明,子女成年则不需提供。
减契税需提供的资料
1、购房人家庭成员(夫妻、未成年子女)户口本(底卡、登记卡)、身份证(双面)复印件
2、结婚证/离婚证。(未婚、离异的户口本个人页需要云派出所更新最新状态)
3、已离异的业主需提供离婚协议书原件。
4、婚后无小孩的业主,需要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上所有成员(底卡登记卡),还需到居住地居委会计生办开具无小孩证明。
5、家庭成员户口本里,子女户口本与父母户口本上无法表明父子母女关系的,需提供出生证明,或者去户籍所在区域的派所处出具亲子证明。
6、购房所在地的新政务中心开具房屋证明(家庭所有成员都需要在购房所在地开局房产证明)(注明:港澳台同胞不享受契税优惠,按百分之四交纳)
7、军官需到部队开无房证明(以家庭为羊位)
8、房产证明一星期有效
以上需提供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/离婚证/请自备复印件,扫描件概不受理
身份信息要统一,结婚证,户口本上的结婚上的身份证号码要一致,否则到派出所出具证明两号码为同。